如何提高零售门店日同比的可对比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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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为了提高数据的可对比性,日同比原则上不要直接使用传统意义简单的阳历对比,建议使用如下同比原则:

  1. 以星期几对比星期几为优先级,如2013年4月22日(星期一)优先对比的是2012年4月23日(星期一)

  2. 阳历对比为次优先级,阳历对比主要是为了满足节假日的对比。包括元旦、情人节,三八节,五一节,国庆节,圣诞节等。例如2013年5月1日对比的应该是2012年5月1日,都是五一放假的第三天

  3. 阴厉对比原则居最后,阴历对比是为了满足中国传统节假日的对比。包括春节(包括除夕日的前七天和后六天)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等

同比数据有了之后,最好再计算一个同店同比(对比原则同上),例如2013年4月22日(星期一)共有123家门店正常销售,其中只有100家在2012年4月23日(星期一)也是正常销售状态,则同店同比就是这100家门店的销售数据对比。同店同比是企业销售增长中非拓展性增长的核心指标,不可以忽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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